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怎么样?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挺不错的;师资力量非常雄厚;交通便利;具体介绍如下: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教院附中)是在首都教育追求优质均衡发展、西城教育资源深度整合、实现跨跃式发展的背景下,由北京市西城教育委员会与北京教育学院联合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 教院附中地处西城区中心区域,附近有北京青年宫、西城图书馆、西城文化馆、西城少年宫、西城少儿图书馆、西城教育研修学院等优质文化教育资源。还有徐悲鸿纪念馆等科学、文化、艺术场馆,文化气氛浓厚。交通多条公交与地铁线路的车站近邻学校,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 师资队伍 教院附中领导班子办学严谨、治校规范、求真务实、讲求高效;教师队伍敬业爱生、业务精良、辛勤奉献、追求卓越。现有高级教师4名,区、校两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兼职教研员36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完成研究生主要课程班学习的教师近100人。 青年教师队伍优势凸显,连续多年在“西城杯”教师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完成“教师专业化”市级课题并建立“教师发展学校”,使全校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扎实的业务功底和教育教学智慧,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一本率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是北京教育学院和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地处新街口学区,坐拥区域深厚丰富的人文资源,传承百年老校学院风气,开拓现代教育视野,追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增量和谐发展”,以阳光的心态和奋进的作风迎接挑战,秉承“志诚 勤奋 健康 发展”的校训,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北京市新教育优质资源,为百姓有更多获得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摘要】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一本率【提问】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6年高考成绩:文理科一本率均为100%;理【回答】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是北京教育学院和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地处新街口学区,坐拥区域深厚丰富的人文资源,传承百年老校学院风气,开拓现代教育视野,追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增量和谐发展”,以阳光的心态和奋进的作风迎接挑战,秉承“志诚 勤奋 健康 发展”的校训,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北京市新教育优质资源,为百姓有更多获得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回答】
2022年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的一本率?谢谢【提问】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附属中学的一本率是多少?谢谢【提问】
90%【回答】
北京东方的德才的一本率是多少?【提问】
67%【回答】
90%是哪个学校的?【提问】
附属中学【回答】
我问了两个学校都是附属中学,你这个回答等于没说。如果是二外附的90%,数据的来源是哪的?北京教育学院的一本率?【提问】
国土部解读征地新规注重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对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了详细解读,与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相比,新的文件在八个方面对征地政策措施进行改进完善,其中多项涉及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新的文件涉及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内容主要有,用地预审时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直接给到农民个人;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通知》提出,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概算;要求市县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补偿安置费用直接、及时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的问题。《通知》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在一些省份实施。实践证明,实行新农保的地区,“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针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底,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意见。《通知》吸收了该意见,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领导、原则、方法等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通知》要求,按照国办发15号明电精神,需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在实施征地前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新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问题。对此,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中房屋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但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征地拆迁量越来越大,而随着房屋价值的凸显,征地中的拆迁房屋作为附着物补偿,很难满足被拆迁农户的需要。因此,《通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范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社会稳定。此外,《通知》还在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三个方面做出了改进和完善。
征地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权益
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这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完整。由于权利界定是土地产权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权利人获得利益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及其相应的使用权、处置权,农民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随意征地侵权行为的发生,其合法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进行明确界定,承认农民集体与其他社会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现行土地承包法没有提供以承包权进行抵押的法律基础。允许抵押将能使农民更充分并有保障地享有土地权利,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应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同时,应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重新调整予以清晰和明确的限制,详细列出哪些是属于可以视为土地调整依据的“特殊情况”;设计和颁发统一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证书,将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条款;出台土地登记监管条例,建立农村土地登记系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即将出台之际,继续完善有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着手建立仲裁委员会。第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建立流转档案,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从而促进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形成新的农业生产力。二是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给予优惠政策等方面,鼓励农户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方面,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转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一是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与国外成熟做法不同的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判断标准,将国家的土地征用权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界定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的情况下,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应强化规划的作用,强化土地的管理和用途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